今天是我「正式」抵臺一週年。


十年間來過臺灣三次,前兩次未滿半年就離開,這一次總算留下來了。


從前離開的時候,覺得還算輕鬆,但此番留下來意味著面對,反而不那麼灑脫。我不聰明,或許還努力得不夠,更害怕生活失去熱情,如果站在不是我的角度看自己,肯定是不討喜歡的。


但我不想做一個討好自己的人,哪有什麽意思呢?生活在這裡,不是從甲地到乙地尋獲一些刺激,追問思索的整個世界向我湧來,我涌身進入它們,但我不能操縱所有蔽障,我相信,留下也是出走,這是一段「出埃及記」。我經常焦慮,經常覺得自己陷入虛無的迷霧,但我得到的啟示「你要保守你心,勝過保守一切,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」。我過去常心猿意馬,言不由衷,為此沉澱了言語,等待再次言說。雖然虛無仍不時籠罩著我,愛與希望這麼近那麼遠,卻不從這個世界退隱,我唯一可以仰賴的,就是那高於我心思意念的祂,我如果言說,總要說「我在這裡。」


 


然後,靜默,靜聽。


其實,我在等故事經過,但故事其實早已開始,開始於等的頃刻。去年的這個時候,完全無法想像這一次會不會如前兩次狼狽地回去。也許時空在這裡,居於在者的敞開之中,在「大地上」也在「天空下」,老師嘗言生活中不存在絕對的懷疑論者,人總是有需要相信的事,也許可以存而不論,但如何才能想而不問?如今我在這裡,不在別處,這份懷疑將由下一個懷疑來推翻,證明懷疑只是懷疑,無需給任何回答就回答了。


這是「理想很豐滿,現實很骨感」的一年,我蓄了頭髮,試著讓自己看起來頹靡,希望精神入於內不顯于外,含蘊如綿。第一次經歷了四季,心情隨著春去秋來起伏,在不同季節看書的也有另一番感受。


 不想免俗,還是要感謝這一年幫助過我的朋友,你們給的安慰常存在我的言語與靜默中。


*聽完雷光夏《時間的密語》,想聽張懸《如何》。


終於還是,入秋了。


時間的密語    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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拯救與逍遙
端午節的由來,我們往往會從屈原的自殺講起。
該從屈原問起。

猶記得從前在南院上中國文學史,瑩姐設下題目,就是關於屈原自殺是消極抑或積極。當時對生或死體會不強烈,沒有細想,也給不出什麽解答,報告寫得一塌糊塗。

屈原的死意味著什麽?劉小楓在《拯救與逍遙》緒論中,提出了詩人自殺的意義。「一般人的自殺是對曖昧的世界感到絕望,詩人的自殺起因於對自己的信念,也就是對世界所持的態度的絕望。」在劉小楓筆下,屈原的死是出於一種死於懷疑導致的絕望,而且是被儒家的信念逼死的。屈原的天問,問的是關於絕對信念的執著,他懷疑國家、懷疑社會,卻從不懷疑人本身,而對人的懷疑恰恰是西方詩人的恆長主題。然而,儒家拒斥超驗的價值,因此天問呈現出來的,只是屈原本身的懷疑,而沒有達到更遠的「天問」。
劉小楓的說法固有可議之處,但我們或許可以從中獲得更多的啓發。中國文化的傳統底下,除了儒家的經世,還有道家的逍遙,兩個面向都各自讓人在得意與失意間調適自己。
我們該問的是,中國歷史上為何沒有自殺現象?我們失意時就人跡于山,卻不習慣懷疑生命個體的意志。我們熟知的文人,以死逼問生命有什麽意義的,大概也就只有屈原和王國維。從屈原到王國維難道只是偶然,那麼是否表示我們找不到「爲了自己信念敢於否定自己的生命」的人?
端午節該走出悲情,從屈原的死繼續未了追問。
劉小楓《拯救與逍遙》第一章的末了這麼寫道:
『屈原的自殺不是無意義的。事實上,他的死表明了他沒有中斷超驗之問,毋寧說,在他那裡,超驗之問被自己所要詢問的信念阻斷後,他投河以死詢問了。自殺乃是一個象徵符號,它表明屈原堅持要問一個超驗的價值根據。屈原自殺是一個追問的象徵,它本身就是一個問號:中國智慧能否拒斥超驗之維?歷史王道是否正當?生生大德是否可靠?人之心性是否自足?實用理性是否英明?這個問號是屈原用生命的血肉做成的。然而,誰又去回答過或者哪怕繼續過屈原的追問呢?』
『屈原的以死詢問至今蔽而不明,人們只是祭奉他,卻從不回答他所提出的真實問題。不妨問一問,真正的「天對」何時才會出現?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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眉姐的絕食,固然是她的個人選擇,然而她的選擇卻是基於當前社會的不公義,在巨大的黑暗旋渦中試圖發揮人性良知,對鬥爭目的表現出不妥協的態度。

是該思考生命到底意味著什麼,從宗教倫理學看來,生命是上蒼所賜予的,其神聖性不言而喻。當然,指的是以人類主體優先。基督宗教的《聖經》記載了史上第一宗謀殺案,就是該隱殺了他的弟弟亞伯。後果就是該隱被上帝放逐,縱然如此,上帝仍然應許該隱保全他的性命,凸顯出生命的無價與意義。

人們普遍不具備宗教性的現代社會,對於生命的觀念已然不同於以往。生命被看作屬於個人權利的一部分,每個人有權對自己的生命做出裁決,甚至結束生命(自殺即表現這點)。但另一方面,權利相對於義務,每個人也有義務保障不侵害他人的生命。因此絕食這件事,某個程度而言是在行使抵抗與生命的權利。

相對於權利,人總無法忽視義務的承擔。絕食恐怕是痛苦大於生命本身,在迫於無奈下所做出的反動。我不得不聯想到對生命裁決的另一方式-安樂死,那是個權利與義務面對兩難的處境。安樂死的執行,當病重的病人決定放棄生命的那一刻,無論是積極或消極,自願或非自願,都需要醫療人員的執行。醫療人員未必願意承擔這個義務,這也是安樂死爭議的其中一點。就兩者之間,生命是權利亦或義務?人有權追求生命權利,而旁人在履行義務時必須考慮到其正當性或道德合法性。
絕食與安樂死面對的其實都是疾病,絕食者面對一個病了的對象/社會/群體,因此絕食實際上是"拒食",拒絕與有病的抗議對象同食肉糜。眉姐的選擇,在權利上似乎同於安樂死,但眉姐此舉顯然不是絕望的,她懷著深深盼望。政府無法履行維護人民幸福,在義務的正當性上就該受到質疑,如今仍不見任何國陣領袖對眉姐絕食一事發表關注,就連"險勝"的當地國會議員廖忠萊亦對此漠視。絕食是生命意義的此消彼長,對於一人來說,還有什麼比得上生命更有價值呢?抵抗不是一人的事,眉姐應該停止絕食,如果政府無法履行義務,在相應的絕食行動後,讓社會大眾以更多的方式參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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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繆
當初將部落格以”緩急“二字命名,實在是知道更新的耐力有限,既然事有輕重緩急,那麼寫部落對我而言,應該是不緩不急。
不是沒有想寫點什麼,但總是想要說的時候,卻又不想說了。
 
你相信嗎?有種關係就是這樣,在挫折的時候想起一個人,但絕不能在那個時間打電話給他,寫部落的患得患失,大概也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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